关于申报2011年度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时间:2011-04-06来源:
作者:点击数:
各处(室)、二级学院(系、部)、中心(馆):
2011
年度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网上申报定于
3
月
1
日
开始受理,至
4
月
8
日
16
时截止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网上申报注意事项
1.2011
年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委更新网站,所有项目通过新的网上申报系统申报(网址
http://gdsf.gdstc.gov.cn/
);请项目负责人认真阅读申报系统首页的“关于填写2011年度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书的注意事项”和“关于网上申报2011年度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操作说明”填写申报书,并确保在截止日期前网上提交申报书,逾期一律不予受理。科研处对提交的申报书进行形式审查,如不合格即退回申报人修改,重新提交直至合格。
如果申报数量超过限项要求,科研处将组织专家进行院内初审,初审通过的项目由科研处统一提交给省基金委,提交成功后申报书状态为“基金委已受理”,此时申报人可以下载打印申报书一式两份(
A4
纸),其中申报博士科研启动项目须附申请者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书面材料于
2011
年
4
月
12
日前
交至科研处。
2.
由于本年度网站更新,所有申请者需首先从科研处取得帐号和密码后,方可登陆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网上申报系统进行申报,以前发放的账号全部作废。
3.
为防止发生网络堵塞,希望各申报人在规定时间段内尽早完成申报工作。
4.
项目申请人当年只能申请省自然科学基金
1
项。
5.
研究团队申报人(协调人)必须具有高级职称并具有承担国家或省基础研究项目的经历,有以下情形之一不能申报研究团队项目:(
1
)在研省自然科学基金研究团队项目的协调人或核心成员;(
2
)在研省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的负责人。
6.
重点项目申报人必须具有高级职称并具有承担国家或省基础研究项目的经历,申报项目须附查新报告(注:只需附在书面材料上即可),在研省自然科学基金研究团队项目的协调人或核心成员不得申请重点项目。
7.
有以下情形之一不能申报博士科研启动项目:(
1
)申报人具有正高职称;(
2
)申报人年龄超过
45
周岁(不包括
45
周岁,计算截止至
2011
年
1
月
1
日
)。
二、申报要求
2011
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设研究团队项目、重点项目、自由申请项目和博士科研启动项目。
1.
研究团队项目:重点资助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科技问题研究,鼓励跨部门和地区、多学科的合作研究
,
应具备必要的研究条件,其研究工作以国家或省(部)级以上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为依托的项目优先考虑。
本年度研究团队项目暂不受理数理学科和管理学科。
2.
重点项目申报必须具备如下条件:
(
1
)申报内容应围绕我省高新技术及其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等经济、社会发展重大科技问题的研究;
(
2
)申报内容应曾获国家或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政府委托研究的项目除外),并已按计划结题但研究工作从未中断,可望取得突破的项目。
本年度资助
40
项左右,暂不受理数理学科。
3.
自由申请项目:鼓励自由探索,特别是鼓励青年科学家开展创新研究。本年度资助
400
项左右。
4.
博士科研启动项目:资助具有博士学位的青年科研人员开展基础研究。本年度资助
250
项左右。
申报的其他条件和要求请认真查阅省基金委在申报系统首页最新发布的《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与《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经费管理办法》。
三、申请办法
各类项目实行限项申报。具体办法是:
1.
研究团队:学院限报
2
项。
2.
重点项目:学院限报
2
项。
3.
自由申请项目:学院限报
10
项。
4.
博士科研启动项目申报不限项。
四、其他事项
1.
申请者在申报前请认真阅读《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法》、《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财务管理办法》。
2.
请各申请者认真阅读有关文件,认真填写报表,对不符合申报规定,或申请书填写内容不全,印、章、签名不全,学科代码未按要求填写或弄虚作假等,将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不送专家评议和评审。
98858威尼斯科研处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六日